我受到袭击是三个月之前,对此我完全没有记忆,只有心口前后贯通的刀疤提醒我有这回事。
“你有三个月的时间都在犯狂犬病。”杰森形容道,听起来有些幸灾乐祸,毕竟在韦恩庄园里冲着蝙蝠爸爸发疯的人不是他自己。
原本这是一件很痛苦、且折磨的事,基于这个奇怪的家庭里每个人至少都有一次死亡经历、或是说多次濒死经历,杰森还有闲心看兄弟的笑话——他早说了,活的不如死的。
我不能接受这样的侮辱,但在我动手之前,达米安先和他打了一架。
“恶魔崽子,你有什么毛病?”杰森险而又险地避开了刀锋,达米安差点给他削了个平头!
“受死吧,陶德!”达米安提刀追着杰森满屋子乱窜,他的武器原本是挂在壁炉上的古董,时隔三百年依旧锋利如新。
迪克这次没阻止他们在宅子里大打出手,反而是一脸欣慰地把这起冲突当成是达米安为我出头,实际上达米安压根没跟我说过话,他甚至都不会单独跟我呆在同一个场合超过一分钟。
他不跟我说话,我也不会跟他说话,我想我大概极其擅长冷战,绝不会主动低头。
旁观兄弟切磋的同时,迪克往我手里塞了一杯牛奶,热情得像个推销员:“你还在生长期,体检报告说你的维生素D指标很低,这影响到钙质吸收——哦,对了,还有晒太阳,也许你可以和达米安一起晨练。”
和达米安一起晨练?
开什么玩笑。
我并不想面对这个话题,盯着手里的牛奶,提醒他一点:“格雷森,你已经比我矮了。”
“什么?不可能!”迪克大惊失色。
阿尔弗雷德为我们找来了卷尺。
测量结果令迪克大受打击,他几乎不可置信,明明第一次见到猎犬,目测对方个头不过五点六英尺,这才过去四个月,猎犬就凭空多了四英寸,比他还高了那么一点!
迪克不禁想到了杰森,当年杰森刚被布鲁斯捡回来时也是瘦瘦小小一只,隔了几年复活归来,红头罩的块头能和蝙蝠侠有得一拼,难道说拉撒路之池真能把人泡发?
“你已经没戏了,格雷森。”我宣告。
“No——!”迪克做作地呐喊。
我忍不住勾了一下嘴角,他为了身高崩溃的样子真的很好笑。
我一转头,发现管家正笑眯眯地看着我们,于是我把那杯牛奶塞了回去,恶声恶气地道:“这是你的份,别想我帮你喝。”
迪克表情悻悻地把杯子推了回去,拿起一旁的玻璃壶:“不,我再倒一杯。”
布鲁斯下楼的时候,两个儿子正并肩坐在沙发上喝牛奶。
非常平和,或许是个不错的开始。
他想。
这个念头才刚冒出来,“咣当”一声巨响打碎了和谐画面,偏厅华丽的欧式吊灯砸在大理石地面上,水晶霹雳哗啦碎了一地。
而他稳坐沙发的两个儿子,第一时间脱离了范围,一人一个方向闪开,迪克甚至灵巧地空翻了一周,落地的时候牛奶没有撒出来一滴,任谁见了都要为了他杂技般的表演喊上一声:“Bravo!”
两道黑影从上方掠过。
“哈哈,你把吊灯劈下来了,你完蛋了!”杰森笑得异常张狂,他用巴祖卡炸了黑面具的办公室都没那么兴高采烈过。
“闭嘴,陶德!”达米安处于变声期沙哑声线差点破音,“我发誓,下一个就是你的脑袋!”
布鲁斯:“……”
刚起床,他的头就开始痛了。
“提姆在哪儿?”他抱有一丝侥幸。
阿尔弗雷德平静道:“提姆少爷在睡觉,今天下午两点有一个上门的商务访谈……”
“找个理由推掉。”布鲁斯环视一片狼藉的客厅,“韦恩庄园暂时不适合待客。”
有时候孩子多了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这个家庭里只有一位不怎么会照顾孩子、并且缺少沟通技巧的男主人。管家先生承担了太多,对他来说,韦恩家主也算在需要照料的孩子的范畴里。
在一阵闹腾之后,韦恩庄园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阿尔弗雷德打电话订购了新的水晶吊灯,被凿出裂缝的大理石地砖也需要替换,好在有专业的服务团队能够帮忙。
布鲁斯给我一张银行卡,这是零花钱的一部分,迪克补充说剩下的大头都存在信托基金里,布鲁斯给每个人都准备了一份资产。
不管失忆前后,我大概都不属于缺钱的那类人,对这种一言不合就打钱的作风习以为常,随手收下,转头就不知道把卡放哪儿去了,毕竟在韦恩庄园范围里活动不需要额外花销。
我在庄园里呆了一周,每天的活动就是在庄园后院几公顷的森林里闲逛,钓鱼、猎兔、或者骑马,到饭点了才会回来。
直到迪克把我拦下。
“我们需要谈谈。”他清了清嗓子。
我很不理解这个家庭的运作模式,作为主事者的布鲁斯不来找我谈谈,反而是和我同辈的养兄站了出来,格雷森扮演的是和孩子交心的妈妈角色吗?
“谈什么?”我准备给他陈述的机会。
“我发现你花大部分时间在和动物相处。”迪克十分委婉地提出了这点。
他们发现瑟伦在清醒后表现乖巧,比达米安安静,且喜欢一个人独处。这没什么不好的,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宁可在森林里消磨一整天都不愿意留在宅子里和家人交流感情。
对此,迪克决定开展一次家长谈话。
“不准确,我在打猎。”
其实还有冥想,贴近自然能够平复我内心的躁动。
我没有告诉他这些,而是扬起眉毛:“不然你以为晚餐的烤兔子是哪儿来的?”
迪克:“好吧。”
他心想这点倒是和达米安不同,达米安喜欢动物,而瑟伦只对部分动物友好,不包括不知从何搬来一窝、然后逐渐泛滥成灾的大流士野兔。
他花了一周时间在森林里追逐猎杀那些野兔,就像真正的寻血猎犬那样——没有禁止打猎的意思,毕竟庄园后院的兔子再繁殖两轮就够韦恩开皮毛厂了,阿福对此喜闻乐见,他的草坪被祸害了不少。
在我的注视下,迪克吞吞吐吐,说出了谈话重点:“总呆在家里会觉得无聊吗?要不要出门找点事情做?”
“我还要出去找点事做?”我疑惑。
试想一下,哥谭顶级富豪的儿子要出去找点事儿做,是去发展□□势力、还是勾结政府要员?要么子承父业,学布鲁斯对外的花花公子形象,泡泡妞、赛赛车、玩点极限运动。
“你似乎有些……迷茫?我不知道怎么说。”迪克解释道,“你有想做的事吗?更有意义的那种,或者说兴趣爱好。”
我:“你在邀请我参加你们的夜间活动?”
考虑到顶级富豪隐藏身份是哥谭的黑暗骑士,再加上他的家庭成员都是有名的蝙蝠系义警,排除掉那些不那么合法的工作,我合理怀疑格雷森想邀请我加入他们戏服军团,晚上全家一起出去巡逻。
认真的?
听起来好像是精神病联谊会。
“不,当然不是。”迪克飞速否认。
我松了一口气。
我隐隐有种感觉,他们并不希望我加入他们夜间的活动,庄园下方的巨大溶洞被修成了一个秘密基地,那是属于他们的领地,而我只是个外人,所以我很少去那里。
如果真让我加入他们,我只会感觉很诡异。
当然,这不是说我不擅长殴打罪犯,即便失去了记忆,我依旧有完整的自我认知。
我受过专业的训练,知道怎么让人类失去行动力,不论是暂时、还是永久。如果我愿意,我可以立刻做一些危险动作,那些人都不是我的对手,包括这个家庭里的披风斗士,我对上也毫不畏惧。
当他们对我描述一些失去的记忆,我能拼凑出一个自己失忆前的形象——
前刺客、现雇佣兵。
我和蝙蝠们不是一伙的,自然凑不到一起。
因为我遭遇袭击这回事,布鲁斯不太情愿我重操旧业,认为我当时所托非人,格雷森和他同想法,但他们也没强制我做什么。
所以,格雷森让我出去找点事做,是希望我白天能去韦恩集团拿到一个正经岗位,还是说让我去上学?
我似乎有印象,有人让我去上学。
虽说我觉得完全没必要花时间在课堂上,我的知识储备可以像德雷克一样去当老师。
于是我问他:“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迪克有些惊讶于我会问他的私事,很快回答:“警察,我在布鲁德海文警局工作。”
“噢,好职业。”我恍然大悟,没有讽刺他的意思,“我还以为你这把年纪还闲在家里是无业游民呢。”
“我有工作!我暂停了公职,目前是合法休假。”迪克大声抱怨,“我只是想问你,要不要去游乐园玩!”
我:“……”
“哦。”我干巴巴地回答,“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