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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第21章 新程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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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好热……

我浑身滚烫,颈后如火烧一般灼热,我强撑着站起身,手却软的连桌子都没扶住,将桌上的茶杯带到地上摔了个粉碎,不对劲,今夜是饮了许多酒,但我一直收着喝,也只是五分薄醉,直到最后放松警惕,在这屋中喝下那杯解酒茶,那茶味道发甜,肯定有问题!不行,一思考就头好痛,我抬眼环视四周,万物都蒙上了暗红色,在昏暗的夜色中愈发模糊,蓬勃的薄荷味辛辣刺鼻,让我本就发热的身体产生刺痛,就像密密麻麻的亿万根小针在身体上扎着,内里的热和外在的痛一起袭来,这种剧烈的刺激让我将嘴角咬出了滴滴血珠,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身体如此碍事,竟然能带来如此大的痛苦,让本来清醒理智的神经几乎被焚毁殆尽。我是同谁一起进屋的来着?为什么这么大动静却没人进来看顾一下。

在这一片混沌中,突然传来一丝香草的清甜,唤醒了我的一丝理性,是予辰吗?你来救我了。

我喃喃着,努力睁开一片血红的眼睛,夺门而出,朝着气息传来的方向踱步而去,冬日的如沙国寒风刺骨,打在我身上略略缓解了些燥热,雪宫很空旷,而且一片漆黑,我一路上一个人都没碰到,直到我推开那间亮着灯的房间,朝着屋中唯一一个背对我的纤弱身影扑了过去,却没接触到意料中的冰冷地面,而是一同倒在他身后那张大床上,衣诀翻飞带起的风扑灭了蜡烛的火光,我正欲就着我最喜欢的味道亲吻予辰,却忽然觉出一丝不对,这人的身体柔弱无骨,可予辰努力几年练出的那一身腱子肉去哪里了?

我在慌乱中松手,想起身点蜡,这人却一把将我抱住,柔软的身体隔着薄薄的绿纱衣贴在我的皮肤上,这是他最喜爱的颜色,我又迷惑了,难道是我心思杂乱中触觉也出了问题,我忍不住靠近他,就像一汪甘泉,能解了我的饥渴难耐,直到耳畔传来一阵低语:“君上,别走”。

如一盆冷水浇下,这下我更肯定他不是予辰了,可怎么会有人有和他一模一样的香草味,这气味愈发浓烈,挑的我身体里那一团火更加滚烫,终于喉头一甜,涌出一股股的鲜血,我也支撑不住晕了过去,最后听到被我压在身下那人用如沙语惊呼着喊人进来,随后我便不省人事了。

我会死吗?我已经猜到了我的状况,然而中了春药最好的解药是与人双修,可若是我连双修的能力都没有,是否只有就此死去这一条路了?还好还好,无论如何,至少我最终没有背叛予辰。

于是我释然地闭上了眼,认命吧。

至于究竟为何走到这一步,还得从三个月前我们进入雪桦城的日子说起。

七月廿十 如沙国都雪桦城

“袁硕,玄霜曾经的岚墨城参将,旧朝建坝有功,爱护百姓,维护属下的优秀品格,在新朝仅略微降职,由于对如沙国的充分了解和边境城市的工作经验,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外交司参赞,启辰三年,受到大使委派,加入大使连清河率领的使团一干人等来到了如沙国的首都——雪桦城。”我在随身笔记上写下这段话以防自己忘了暂时的身份,随后将牛皮卷收在包里。

“老朋友,好久不曾并肩作战了。” 自打救我于大火中后,凛羽便被我束之高阁,算来已经三余年了,但即便我不擦它,它也从不落灰尘,而且除了我以外,没人能将它拔出剑鞘,我将重裹剑柄的剑装入背包中,心中希望此次一切顺利,没有需要拔剑出鞘的机会,准备和大家一同离开驿站进城。

“咳,那个……宋兄,我收拾好了。”

“好,那咱们出发吧。”刚刚用一根青色丝带挽好整齐发髻,站在门口等我片刻的“宋兄”拿上行李对我点点头。

他今日穿了一身高领窄袖白袍,袖口点缀着银色的丝织玉兰纹样,如今如沙刚刚入秋,还不必加上披风,腰间扎了一根暗青色的腰带,未用他平日里常用的翠玉玉带钩,而是换成了一枚银色的玉带钩,非常符合他如今的身份,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他袍下腰间别着那柄小小的弯刀,更无人知晓,那弯月墨刀,同我们的年号共用一号,名曰“启辰”。

如沙国位于玉渊的正北方,面积约为玉渊的一半,整体又扁又宽,呈扁圆型,如果说玉渊像一个酒杯,那如沙就像酒杯上的圆盖子,因为地处偏北,所以气候更加寒冷一些,西南地区五分之一的国土在墨挞黄沙的覆盖之下,因此百姓主要生活在中东部,首都雪桦城就在东南方向,而正北端一河之隔的即是大雾常年不散的古冰川,尽管冰河上常有船只,可那冰川基本无人敢去,即便去了也是有去无回,据说那里有比舟船还大的大鱼和潜伏水下的巨鱿,水里暗礁丛生,陆上冰川冻人,还有传说附近的居民见过八尺高的白色雪人在黑雾中狂奔咆哮,总之不是人能去的地方。

所以,由于地理原因,他们要和西域各国通商只能选择穿过沙漠或从西北的冰河上冒险绕远路,在沙漠和冰河中人货俱损的概率很高。除非,能穿过玉渊,在沙漠里最中心的绿洲岚墨城获得补给。

我想,如沙国新皇维诺正是为此才急于与我们重新建交的,这也是我这几年的一桩心事,没了西域商人,玉渊的许多新奇货物都渐渐消失,而仍有存货的商人们哄抬物价,使得从前家家都有的一些物件如今成了有钱人显摆的工具,譬如枫糖浆、雪貂皮、粉鹅肝、鲟鱼子等如沙特产。

更有甚者,连一些平常物品只要打上进口稀缺的旗号就可以翻倍卖出,非常不利于市场稳定。因此,人们从以前对市场的兴致勃勃变为了闭门不出,非常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此外,入冬后的炭火、牛羊等供应也开始不足,目前囤货还能支撑,可若是人口继续增加,便有“路有冻死骨”的可能性。好不容易才摆脱了百年前缺衣少食的日子,若再倒退回去可不行。

因此,刨除出来玩的因素不谈,为了人民,我亲自来如沙走上一趟也是十分必要的。

十天前,我们一行十人从岚墨出发,所带的五十个兵驻扎在岚墨以备不时之需,五天前越过边境线,作为玉渊使团成功从岚墨进入如沙国,再向东北行路五日,现下正在雪桦城外。这十人包括我、予辰、我的大侄女方知英、李大夫的徒弟李直、外事司如沙国大使连清河以及五名武功高强的精锐武士。

我给自己定了参赞的官职,低于连清河与予辰,方便我低调行事。英儿年纪小,便和五位武士一同扮作侍仆,外交使臣因为出使时间长不能回家,所以自带仆役的是常事,也不奇怪。予辰则化名宋公明,假扮中庸以公使身份行事,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娘亲姓宋,名叫宋晚春,他又一直想给自己取一个雄壮的名字,就叫这个简单明了,语言不通的如沙人也能很快记住。至于李直,我深知李叔是为了我的安危和旧疾才派来了他最喜欢的弟子,因此我也尽量对他以礼相待,护他周全。

这次出门带的精锐武士由小杨统一指挥,他现在已经是校尉了,剩下四个人分别是小朱、小马、小牛、小苟,我统称他们为“走兽天团”,如果不是他们的功夫真的很出挑,我都要以为小杨是故意选这四个人来搞笑。

最后一名额外的成员是莹莹,就是救过我命的绿眼白狐狸,五天前出发时非要黏着我,宁愿丢下自己的家人,钻进携行袋就不出来,只好带上了它,它很有灵性,能分辨各种植物和草药,也是我们枯燥的行程中乐趣的来源之一了。

要重新扮演袁硕,最大的问题是我的眸色,当日在岚墨范灵同别人说我是她家亲戚,因此无人在意。但如今举国皆知我玉渊新君有一对蓝色眼眸,此次出使别国若只我一人眸色不同就过于显眼了。我本欲联络孟銮给我想想办法,他却杳无音信,我只好用了李直的土办法,每日用墨色凤仙花加入特殊药材调制的花汁滴入眼眶染色,一次可以管用两个时辰,好在一般觐见大臣官员等人也不会持续太久,加上自己偷偷补滴,勉强可以蒙混过关。

一切准备万全之后,我们终于来到了这座北国之都——雪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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